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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藥物飼料添加劑退出時間表根據《川農函〔2020〕351號》關于做好藥物飼料添加劑退出相關工作的通知 信息來源: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飼料獸藥處 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 為維護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根據農業農村部公告第194號、第246號和《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于做好藥物飼料添加劑退出相關工作的通知》(農牧便函〔2020〕249號)要求,現就做好我省藥物飼料添加劑退出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強藥物飼料添加劑退出政策宣傳 從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為期40天的宣傳活動。各地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要借助傳統媒體和新型媒介,采取多種形式,及時向相關獸藥生產企業、進口獸藥代理商、獸藥經營企業、飼料生產企業、養殖場戶等宣傳藥物飼料添加劑退出政策規定,尤其要把握好政策規定的各個時間節點。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退出除中藥外的所有促生長類藥物飼料添加劑品種,獸藥生產企業停止生產、進口獸藥代理商停止進口相應獸藥產品,同時注銷相應的獸藥產品批準文號和進口獸藥注冊證書。此前已生產、進口的相應獸藥產品可流通至2020年6月30日。 (二)自2020年7月1日起,飼料生產企業停止生產含有促生長類藥物飼料添加劑(中藥類除外)的商品飼料。此前已生產的商品飼料可流通使用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改變抗球蟲和中藥類藥物飼料添加劑管理方式,不再核發“獸藥添字”批準文號,改為“獸藥字”批準文號,可在商品飼料和養殖過程中使用。相關獸藥生產企業應當按照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46號修訂后的說明書范本自行修改相關產品的標簽和說明書內容,標簽內容不得超過說明書規定內容范圍。 二、開展藥物飼料添加劑退出專項檢查 6月至7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為期兩個月的藥物飼料添加劑退出品種專項檢查。各地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要重點檢查轄區內相關獸藥生產企業、進口獸藥代理商、獸藥經營企業、飼料生產企業等遵守和落實國家藥物飼料添加劑退出政策情況。 (一)相關退出品種產品停止生產、進口情況。重點檢查轄區內獸藥生產企業、進口獸藥代理商是否已按規定期限要求,停止生產、進口相關藥物飼料添加劑退出品種。涉及我省企業的已注銷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目錄見附件1。 (二)相關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印制情況。重點檢查相關獸藥生產企業對既有促生長作用又有防治用途藥物飼料添加劑、抗球蟲和中藥類藥物飼料添加劑是否按要求印制并使用了新的產品標簽和說明書。我省成都科銳動物藥業有限公司等有關獸藥生產企業的67個產品依規更換了獸藥產品批準文號,涉及我省企業的已修訂為“獸藥字”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目錄見附件2。 (三)相關退出品種產品銷售情況。2020年7月1日前,抽查部分獸藥經營企業,檢查銷售者對藥物飼料添加劑退出政策和銷售期限的知曉情況;2020年7月1日后,重點檢查獸藥經營企業和飼料生產企業是否仍在銷售或使用相關藥物飼料添加劑退出品種。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各地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時,及時組織開展藥物飼料添加劑退出品種專項檢查,我廳將6月至7月同步派出檢查組對各地專項檢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二)各地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做好藥物飼料添加劑退出品種后續日常監管工作,加大對飼料獸藥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檢查頻次;同時,嚴格按照《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學習執法典型案例切實加強藥物飼料添加劑監管的通知》(川農函〔2020〕207號)要求落實監管措施,提升監管實效。 (三)各地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自身實際加強對轄區內相關飼料獸藥產品的抽檢力度,確保飼料獸藥產品質量安全,并將抽檢情況告知省農業農村廳。 (四)各地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檢打聯動制度和《四川省飼料獸藥生產企業重點監控名單和黑名單制度》,對違反農業農村部公告第194號和第246號的行為,按照《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相關要求從嚴從重處理,切實維護飼料獸藥行業良好發展秩序。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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